为进步加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防疫期间的调处权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具体工作要求,现将荆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调处服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程佩戴口罩
来“中心”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请勿随意摘脱口罩,拒不戴口罩者禁止进入“中心”服务场所。在本“中心”办理调处事务时,应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调处事务办理完毕即行离开,不得在调处场所滞留。
二、自觉接受检查
(一)来“中心”人员请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安保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实名登记,并如实报告是否去过高、中风险地区。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且健康码、行程码正常,方可进入“中心”场所(包括交调委、土调委、民商二、装饰等调处场所)。
(二)无智能手机、无健康码应用条件的老年人等,可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健康证明或有效通行证件等)并持相关医疗部门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过人工核验进入调处场所。
(三)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调处场所;健康码、行程码异常者(去过高、中风险地区),请自觉延迟来“中心”,尽量采取线上方式联系,确有必要来“中心”的,应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备检。
三、提倡线上调解
提倡当事人及调处参与人采取非接触方式参与调处。倡导优先选择进行网上调处;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申请调解;通过拨打公共法服热线或-进行调处事项咨询和查询。同时,申请人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邮寄
四、遵守防疫规定
申请人及调处参与人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参与调处活动期间,不听从“中心”工作人员指挥或不遵守上述通告要求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本“中心”公共场所的设施已经严格执行消*防疫措施,申请人及调处参与人可放心使用。疫情防控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荆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