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新闻

首页 » 常识 » 常识 » 一男子盗窃成瘾再次领刑荆门新闻网
TUhjnbcbe - 2022/8/1 18:42:00

近日,东宝区人民法院审判的一起案件中,涉案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细访发现,该涉案人在短短5年内竟然4次因同样的罪名被判刑,让人唏嘘的同时,期盼他能在此次坐牢中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涉案人为杨某,今年25岁,东宝人。

年12月25日,荆门巡特警在工作中抓获杨某,由此破获发生在荆门城区的两起砸车窗盗窃案。杨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拘、执行逮捕。警方查明案情后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东宝区人民法院于前不久通过科技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查明,年12月14日3时许,杨某来到金虾路一停车场,用路边拾得的砖头将停放在该处的一辆黑色轿车后挡风玻璃砸破,将车内两部平板电脑盗走。年12月23日4时许,杨某来到白云大道一银行门口,用路边拾得的砖头将停放在该处的一辆黑色越野车后挡风玻璃砸破,将后备厢内的13条软中华香烟盗走。经物价部门认定,被盗香烟价值近元,两辆车受损价值余元。

法院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杨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杨某采用破坏性的手段实施盗窃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除了判处杨某刑期并处罚金外,还责令他退赔违法所得。

纵观杨某犯罪历程,不难发现,他在5年里4次(除了此次外,年、年、年各一次)均因犯盗窃罪被判刑,最短的被判刑半年,最长的被判一年半,他在这段时间里不是在盗窃路上就是在牢里度过。(荆门晚报记者秦文通讯员范缤阳)

1
查看完整版本: 一男子盗窃成瘾再次领刑荆门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