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东宝区检察院公诉,荆门城区一女出纳因挪用公款余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被判刑。
被告人刘某,事发前任职于城区某单位出纳,利用其职务便利,先后挪用项目工作经费余万元用于购买北京懒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理财产品,获利余元。
网络配图
今年上半年,审计部门对刘某所在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发现刘某不法行为。
今年5月,刘某主动到东宝区监察委员会提交检讨书。
6月,刘某在辖区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工作人员陪同下到东宝区监察委员会接受讯问,如实交代了相关事实。
因涉嫌挪用公款,刘某于今年8月10日被取保候审。今年9月17日,东宝区检察院就刘某涉嫌犯罪一案向东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认为:
被告人刘某身为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刘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全额归还挪用的资金并退缴了获利款,可从轻处罚。结合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被告人刘某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宣告缓刑不会对所居住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可适用缓刑。
法院遂依法判决
被告人刘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对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热点文章
荆门人,你家还在灌香肠、腌咸鱼咸肉吗?赶紧看看吧!
费用高、体验差?地源热泵遭“荆门天地”业主质疑相关负责人这样说...
湖北4名厅级干部任前公示,其中3人为荆门人
来源:荆门检察
摘选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新闻报料:?
点击“阅读原文”,发现更精彩的大荆门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