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中央文明办
对年全国文明城市
年度测评结果进行通报
荆门市顺利通过年度
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复审测评
在全国历届
个地级全国文明城市中
位列第39名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是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
我市于年获得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在全省率先实现“首创首成”。成功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后,我市紧扣“常”“长”二字,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坚持问题导向、合力共为、全域提升、共建共享,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要求,围绕公共设施、公民道德、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公共文化、公益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八大关键要素,按照“专班不撤、队伍不散、力度不降”的要求,坚持日督查、周调度、月推进,全力推动创城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李新华摄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行末位淘汰制和负面清单罚分制,对于年度测评低于80分的城市通报批评,低于70分的取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在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中,对测评成绩未达80分的16个全国文明城市进行了通报批评,1个城市被停止全国文明城市资格一年,2个城市被取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