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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5/29 17: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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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根据原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荆门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荆价发〔〕1号)文件内容,春节7天假期(1月31日(除夕)0时起至2月6日(正月初六)24时止)中,荆门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将实行临时加价,即在现行运价打表计费的基础上,每趟次(每单)加收5元,假毕即恢复日常运价标准。也就是在春节7天假期中,市民乘车时除了需要支付出租汽车计价器显示的价格外,每单还要多支付5元,假期结束后,即刻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支付车费,无需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中心城区出租汽车作为城市客运的特殊服务行业,参与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特别是考虑到春运期间客运量大的实际情况,为缓解城市客运运力与运量的矛盾、保障驾驶员权益,并促使其自觉遵守运价规定、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于是启动了春节期间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浮动*策机制。


  这一举措不仅可以让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春节假期为市民提供经营服务,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也有效规避了春节假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上车“一口价”、“看天要价”等乱涨价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减少出租汽车驾驶员与乘客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春节期间,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再宣传再教育,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同时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检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温馨提醒,市民在乘坐出租汽车时,若遇到出租汽车驾驶员乱收费等违规经营行为,可拨打价格举报;遇到驾驶员拒载、不打表等违规经营行为,可拨打交通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来源:荆门交通

编辑:琳达

审核:彭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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