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
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
过渡性解决方案
12日—18日,我市中心城区年度公租房(第12批)实物配租资格进入最后审核阶段,市房管局对复审通过的户家庭进行公示,接受市民的监督。
若您发现虚假情况
请举报!
“中心城区年度公租房申报从7月开始,范围包括东宝区龙泉、泉口街道,高新区·掇刀区白庙、掇刀石街道、凤凰社区,漳河新区宏图社区、关坡社区、碧桂园社区、汉通社区、龙山脊社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限在易家岭城区提供保障),此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按照先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双创人才、其他收入类住房困难家庭的顺序实施保障。
”此次公示的户公租房实物配租资格家庭都属于低收入及其他收入家庭,他们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核程序:
个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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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镇)受理、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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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保障部门住房状况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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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部门收入、财产状况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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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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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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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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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经过市房管部门公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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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者才能进入配租
此次公示的
户家庭合格吗?
请市民对弄虚作假者进行举报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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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可查看详细名单)
据悉,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实行应保尽保,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并选择一种保障方式,申请公租房须同时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便于轮候期间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其保障实行年度审核和动态管理制度。而其他收入家庭、双创人才公租房保障,实行三年一次资格审核和动态管理制度。
提醒!
获得实物配租的家庭
必须按时交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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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租金标准按市物价局[]35号文件《关于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差别化租金的通知》执行:
低保家庭标准为:0.9元/月·平方米;
低收入家庭标准为:1.3元/月·平方米;
其他类家庭为:中心城区地段多层5元/月·平方米(高层6元/月·平方米),中心城区外其他地段多层3元/月·平方米(高层3.5元/月·平方米)。
另据了解,截至10月底,中心城区公租房项目共68个,协议套数套;现已交付使用42个,套;已分配入住套,剩余套未分配入住。
所在小区包括桃园新城、天鹅小区、迦南美地、宝塔新村、凯凌·香格里拉、弘泽家园、锦绣江南、紫荆城等。
来源:综合荆门日报、荆门晚报(记者陈兴国通讯员王华明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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