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荆门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荆门市正在组织带贫新型经营主体申报省重点扶贫产品及供应商。申报成功后,带贫新型经营主体的扶贫产品可以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北特色馆上架销售。
据悉,申报省重点扶贫产品及供应商,可以解决我市带贫新型经营主体产品销路不宽、组织化程度较低等突出矛盾,促进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帮助贫困群众持续增收,助力带贫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此次申报对象为带贫能力强、产品质量好、诚信记录优,并且具有稳定供货能力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优先从扶贫龙头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企业、地理标志产品中推荐,申报供应商数量不作限制。
申请扶贫产品认定的市场主体,在资格资质、经营现状、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缴税纳税、环境保护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最近三年内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市场主体不予认定,申请认定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符合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具有明确的带贫减贫机制,暂不支持酒类和名贵土特产类产品认定。市场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带贫成效必须真实可信,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年重点扶贫产品及供应商申报工作按一申请、一认定、两复核、一审定程序进行。拟认定扶贫产品及供应商的市场主体向县级扶贫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并在消费扶贫工作系统中填报。县市区扶贫部门将重点就供应商资格资质、经营现状、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缴税纳税、环境保护、带贫益贫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和产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名称、所属品类、生产单位、带贫成效、认定单位等,公示无异议后,将由市级扶贫部门复核。市级、省级扶贫部门对申请认定的市场主体和产品进行复核,省扶贫办定期汇总全省扶贫产品及供应商报国务院扶贫办。
带贫新型经营主体的扶贫产品目录经国务院扶贫办审定后,在中国社会扶贫网公布,形成《湖北省扶贫产品目录》(以下简称《产品目录》)后,就可以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湖北特色馆上架销售。《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一年,申请单位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再次提出认定申请。(记者彭文洁通讯员叶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