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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7/30 18:35:00

楚天都市报7月12日讯(记者余皓)以“打财断血、除恶务尽”为宗旨,通过加强经济打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今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沙洋县法院依据执行裁定,依法没收“黑老大”廖海滨涉黑资产,包括廖海滨名下的公司、门面、住宅等,总价值余万元。

沙洋县法院执行干警对廖海滨涉黑资产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

“黑老大”头顶十项罪名被判2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廖海滨现年45岁。年,廖海滨开始“混社会”,期间认识了严克勇、刘井民、刘鑫杰等人,并通过经营油罐车等活动,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

年至年,廖海滨伙同罗松、张金海等人,实施“红番部落”聚众斗殴等犯罪。服刑期间,廖海滨认识了郭青林。年9月刑满释放后,廖海滨凭借“打出来”的名气,逐步网罗了上述人员及张平、陈俊、季少云等人。同年底至年3月,廖海滨带领或指挥罗松等人,通过伤害孙加红、蒋军华、吴国雄,打压“拾桥帮”,逐步形成以廖海滨为首、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人数众多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通过在荆门城区等地开设赌场、高利放贷、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串通竞拍、利用组织恶名承揽拆迁工程、入股公司等行为敛财,不断壮大经济实力,获得巨额资产。

该组织为维护其非法利益,树立非法权威,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违法犯罪活动57起。其中,故意伤害8起,持械聚众斗殴4起,寻衅滋事6起,开设赌场牟取巨额非法利益8起,非法拘禁7起,非法买卖枪支1起,非法持有枪支1起,窝藏1起,包庇1起,违法行为20起,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社会治安,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年9月11日,沙洋县法院依法对廖海滨等30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窝藏罪、包庇罪等10项罪名,对廖海滨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2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对罗松等29人决定执行2年至14年6个月不等刑期,并处一定数额罚金。

廖海滨上诉后,年12月29日,荆门市中院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强制执行

5个工作组前往“黑老大”名下的公司、门面、住宅

总价值余万元涉黑资产被依法没收

今年7月8日,根据沙洋县法院执行裁定,该院执行干警对廖海滨涉黑资产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对廖海滨在某矿业公司50%股权以及位于荆门城区的四家公司20%股权、7个门面、5套住宅、2台轿车,总价值余万元的资产依法予以没收。

当天上午,在荆门市扫黑办统一指挥下,荆门市中院、荆门市国资委、沙洋县扫黑办、沙洋县公安局、沙洋县检察院和沙洋县法院等部门组成5个工作组,包括执行工作组、安全保障组、股权接收组、新闻舆情组、后勤保障组,对廖海滨的个人财产展开强制执行。

沙洋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廖海滨等30人重大涉黑案

在荆门市扫黑办带领下,各工作组前往廖海滨名下的公司、门面、住宅,在执行法官宣读和送达完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后,执行行动正式开始。各行动组紧密配合,执行干警仔细做好笔录,现场稳妥处置1起突发事件,依法成功将全部资产移交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接管,强制执行行动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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