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了
《关于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湖北这些个人和集体
拟获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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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拟表彰对象
姜明湖北省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处长
徐艺(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三级高级法官
李政(回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直属五中队原副中队长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
湖北省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
湖北省荆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公示原文(附完整名单)
关于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表彰一批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在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开展考察和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研究提出了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7月11日至7月15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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