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高伟
8月10日,记者从荆门市东宝区获悉,为严防疫情输入扩散,切实维护东宝区广大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结合该区疫情防控实际,荆门市东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年第4号),现就进一步升级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强化城市小区(居民点)封闭管理。对东宝中心城区(三环线以内)所有小区(居民点)实施封闭管理,除医护人员、防控工作人员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生活物资、医药物资等保供人员,以及确需就医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出小区(居民点)。对强行冲闯、破坏小区(居民点)、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的,一律依法予以打击。
2.强化车辆通行管控。所有车辆一律从严管控,除医疗救护、消防救援、环卫、警车、抗疫工作车辆以及运输医疗救护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企业生产资料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通行。对所有企业生产运输车辆进行严格管控,进出厂区必须查验健康码、行程卡、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严格消杀后放行。
3.强化重点区域管理。除纳入保供的超市、药店以及生活物资批发、零售、配送企业(个体经营户)外,其他门店暂时关闭。推行全代购配送服务,定点超市、药店只准对代购配送员开放,一律不得对外营业。
4.严格企业员工闭环管理。对辖区内企业、项目工地员工,原则上在厂区内集中居住,不具备在厂区集中居住条件的,由企业(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实施相对集中、点对点接送上下班。企业、项目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由企业(项目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5.强化居民生活必需品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急需药品(发热、咳嗽类药品除外),由所在社区、机关下沉干部、物业人员,根据居民需求采取集中代购、居民网上下单、超市直接配送等多种方式予以保障。切实维护物价稳定,对恶意抬高物价的企业或个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6.强化个人法定责任。全体居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自觉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不聚集、不扎堆、不串门,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腹泻等可疑症状,请立即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向社区报告,由社区安排车辆,送往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对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本通告于年8月10日6时起实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应急性管理措施对您和家人、亲友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希望广大居民朋友继续理解配合、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支持一线人员开展工作,守望相助、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东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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