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表彰建材行业“调结构、炼内功、增效益”百家优秀企业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材行业协会,中国建筑材料集团、中国中材集团:
2012年以来,为了实施经济平稳增长,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保增长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遏制新增产能等系列文件,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为有效化解当前建材行业转型之困,明确提出了“两个遏制、三个加快,两个加强”,即遏制新增产能和遏制经济效益下滑;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加快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第二代中国浮法玻璃技术创新和研发;加强转变作风,深入实践,攻克行业的瓶颈关键问题,加强创新“三新”对转型升级、遏制新增产能的有效性和支撑作用等解决实际问题的举措,积极践行“引领、协调、服务”的职责。
为了树立典型,有效遏制经济效益下滑,推进建材行业调整结构和转型升级,弘扬正能量,发挥经济效益优秀企业的典型示范作用,促进行业科学发展,中国建材联合会决定与各省级地方建材行业协会联手开展推荐表彰“调结构、炼内功、增效益”百家优秀企业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目的
中国建材联合会和各省市地方协会联手组织开展建材行业“调结构、炼内功、增效益”百家优秀企业表彰活动目的在于树立一大批在外部形势比较严峻的背景下,能够立足优化存量,挖掘潜力,夯实内功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企业,从而带动与促进全行业经济效益的回升。鼓励全行业克服困难、树立信心,促进调整结构、节能降耗、提高效益,确保全年任务全面完成。通过表彰“调结构、炼内功、增效益”百家优秀企业评比表彰活动,发挥先进企业的示范作用,引领建材行业加快转型升级、经济效益回升,实现科学发展。
二、推荐表彰企业范围
(一)在调整结构,开拓市场,增加新产品,延长产业链等方面表现突出并取得明显效益的建材企业;
(二)在优化存量,挖掘潜力,强化成本管理,增收节支,降本增效等方面效果明显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建材企业;
(三)在创新提升技术,加大科技研发,在技术改造和生产流程再造,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的建材企业。
三、推荐表彰企业条件
推荐企业需满足以下三个指标之一。
(一)2012年度利润总额创本企业历史最好水平,2013年上半年和2012年全年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
(二)2013年上半年企业工业增加值、销售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0%以上,利润总额同比增长8%以上的企业;
(三)出口产品数量保持原有水平以上,出口金额、出口利润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
四、组织安排
(一)组织推荐
由各省(区、市)建材行业协会,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和中国中材集团分别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本系统)内的企业。每个协会推荐3-5家企业,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推荐10家企业,中国中材集团推荐8家企业。
(二)推荐时间
各省(区、市)建材行业协会将拟表彰企业有关材料(见附件)于7月19日前报中国建材联合会(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评审
由中国建材联合会商各省(区、市)建材行业协会、各专业协会共同对推荐企业组织评定与决定。
(四)表彰
颁发建材行业“调结构、炼内功、增效益”百家优秀企业证书和奖牌,举行表彰活动,组织有关媒体进行全面宣传,并向全社会及有关方面推荐。
(五)联系方式
中国建材联合会秘书处:冮剑,陈立新
电话:010-57811072(兼传真),010-57811568
邮箱:msc@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
邮编:100831
(六)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建材行业“调结构、炼内功、增效益”百家优秀企业推荐表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