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荆发〔〕12号)和《“荆门名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荆宣文〔〕1号)、《关于开展第二批“荆门名家”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发布公告、单位推荐、个人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市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了30名第二批“荆门名家”初步人选,现根据相关要求公示,公示时间: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社会各界对以下人选的有关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委宣传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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