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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打击电捕鱼案卷,获评全国优秀荆门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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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农业农村部通报全国年渔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办理的《张某某等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案卷被评为“全国渔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

年,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渔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渔业渔政管理局组织渔业法律法规研究咨询中心(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渔政执法研究咨询中心(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专家,从执法主体资格、证据规范、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五个方面,对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最终确定78件为全国渔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湖北省有两案卷入选,一件是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办理的《张某某等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另一件为武汉渔政办理,荆门的案卷是省内所有地级市中唯一入选案卷。

这一荣誉,是成立才3年半的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继年夺得全国渔业执法先进集体荣誉后的又一项全国性殊荣,难能可贵。

《通报》认为,渔业行政执法办案和案卷制作是检验渔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渔政队伍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体现。将本次案卷评查中评出的78个优秀案卷予以通报,旨在供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作为“样本”学习借鉴。

附《张某某等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案》基本情况:

年9月16日9时,荆门市农业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9月14日晚,团林铺镇张场河有人电鱼。

渔政执法大队联合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水产局渔政站执法人员前往查证。经初步调查:年9月14日晚,沙洋县五里铺镇联合村村民张某某、侯甲、侯乙、侯丙等4人携带电捕鱼工具陆续来到联合村张场河边,共同把另一村民放在岸上的渔船抬入水中,把1套电捕鱼器和5副渔网放入船舱,侯甲划船,张某某在船上下了2副渔网后手持电舀捕鱼,侯乙、侯丙在岸边观望,2小时左右捕到9条鱼(约30公斤)后上岸。张某等4人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时,被原承包该水域的团林镇草坪村村民滕某某发现并扣住渔船、渔网、电捕鱼设备及渔获物。

查明事实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派执法人员通知张某某等4名当事人于9月17日到支队接受调查。9月17日上午,执法人员在支队2个办公室分别对4名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制作了《询问笔录》4份。4名当事人对当晚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的事实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全部证据采取了登记保存措施,认定4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元至元不等的罚款。(记者汪兵洋通讯员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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